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州精康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鹤龙五巷2号 | 2500000.00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医院服务 | 花都区贫困精神类残疾人住院非医疗费资助定点医院采购 | 花都区对约266名贫困精神病人实行送院治疗 | 中标人须具有精神卫生专业队伍。按照卫生部门相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医生及护理人员。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中标人承担住院人员在其管辖范围的监护职责,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居住环境、医疗护理、食物卫生、交通运输等安全,通过改造设施、健全制度等方式预防住院人员他伤、自伤和食物中毒、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如中标人在其管辖范围内因工作过失而对住院人员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 2500000.00 |
供应商 |
资格性 审查 |
符合性 审查 |
技术 得分 |
商务 得分 |
综合 得分 |
得分 排名 |
推荐 排名 |
广州精康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1.40 | 28.00 | 89.40 | 1 | 1 |
广州圣泉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7.00 | 19.00 | 66.00 | 2 | 2 |
衡东怡康心理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7.40 | 7.00 | 44.40 | 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