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的委托,对花都区国有(集体)企业选用评估中介机构库建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gdcfcg-gdgz-20200181
二、 项目名称:花都区国有(集体)企业选用评估中介机构库建立项目
三、 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预估业务量 |
中标人数量 |
花都区国有(集体)企业选用评估中介机构库 |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人民币100万元/年;人民币300万元/三年 |
5家 |
备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四、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备由财政部门盖章的有效备案公告或财政部门网站备案公告截图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3. 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标文件各1份,纸质招标文件于现场领取,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授权则需提供)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五、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11月18日起至2020年11月24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楼)或通过线上方式(详细流程详见招标代理机构网站)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2月8日9:00~9:30)
七、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楼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8日9时30分
九、 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楼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 联系事项
1.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8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20-36993780
邮编:510800
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
联系人:任小姐
联系电话:020-37726707-312
传真:020-36968659
邮编:510800
十一、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gdcf.net.cn)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