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广州市白云区学校(幼儿园)基建改造类工程的实施及进度,规范招标流程,根据《广州市白云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建库单位”)的委托,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对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进行公开建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公告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gdcfcg-gdgz-20200024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建库
三、适用范围
广州市白云区学校(幼儿园)施工单项合同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建设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电力设计各服务单项合同标的额在20万以下的小额项目,统一在小额工程企业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承包人,入库后各承包单位服务期从建库完成后入库名单公示结束次日起计算,企业库有效期暂定为2年/届,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建库单位将根据企业库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视情况依程序开展企业库的重建、扩建等工作,或直接延续使用。
四、建库内容
序号 |
企业库名称 |
1 |
施工单位企业库 |
2 |
服务单位企业库 |
建设项目前期咨询企业库 |
3 |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库 |
4 |
造价咨询企业库 |
5 |
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库 |
6 |
工程监理企业库 |
7 |
电力设计企业库 |
五、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施工单位企业库1个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注册点在广州市内。
2、申请人须同时持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申请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已签署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声明(包括资格审查申请函、入库申请人声明)。
5、鉴于在建库单位上一期企业库中,以下公司存在中标后不及时签订合同等情况,根据建库单位企业库管理办法,本次建库不接受其建库申请,名单为:中广东冠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路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汉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瑞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8、申请人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申请入库文件。
(二)服务单位企业库:建设项目前期咨询企业库、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库、造价咨询企业库、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库、工程监理企业库、电力设计企业库各1个。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注册点在广州市内。
2、各服务单位企业库资质要求:
(1)建设项目前期咨询企业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单位(专业为“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
(2)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库: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造价咨询企业库:具有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4)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库: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备案证明(提供网站截图页)
(5)工程监理企业库:具有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
(6)电力设计企业库: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资质;
3、申请人已签署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声明(包括资格审查申请函、入库申请人声明)。
4、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库和电力设计企业库的单位承接设计项目须协助建筑报建、建筑消防审核意见,做好方案设计、概算编制(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施工图审查工作(包括设计图纸送达、领取施审报告等相关工作),参与财评概预算评审对数及补充设计资料,配合做好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报监、施工过程变更、结算送审资料等相关工作。(提供承诺)
5、造价咨询企业库单位承接造价项目在出具造价咨询文件送审后,需根据政府造价审核报告调整造价文件,并协助出具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提供承诺)
6、鉴于在建库单位上一期企业库中,以下公司存在中标后不及时签订合同等情况,根据建库单位企业库管理办法,本次建库不接受其建库申请,名单为:中广东冠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路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汉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瑞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9、申请人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申请入库文件。
六、入库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文件一正五副,装订成册(入库申请文件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资格审查申请函;
2、入库申请人声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6、“五、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注:
(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的申请人,在资格审查阶段,其申请文件被否决。
(2)入库申请文件装订成册,封面须标注所申报的企业库类别,不同类别须分别递交。
(3)申请人须自备能装下其入库申请文件的密封袋,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申请入库的类别以及申请人的名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七、资格审查及按企业库类别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1.由5名评审专家组对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申请人或申请文件不满足公告第五和第六点要求的,即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其申请文件被评审委员会否决。
2.施工单位企业库:
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50家时为建库失败,将修正建库公告,重新组织建库;达到50家(含)-100家(含),则全部入库。超出100家时,在评审专家和建库单位监督人员(如有)的见证下,由评审组长进行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00家入库企业名单,未入库的企业作为企业库的储备单位。
3.服务单位企业库:
每个服务单位企业库分别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3家时为建库失败,将修正建库公告,重新组织建库;达到3家(含)-10家(含),则全部入库。超出10家时,在评审专家和建库单位监督人员(如有)的见证下,由评审组长进行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0家入库企业名单,未入库的企业作为企业库的储备单位。
八、清退出库制度
为加强、规范企业库的管理、运作,建库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入库企业予以理解并自愿遵守这些管理制度、方法,接受建库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督。
1、入库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经有关监管部门(机构)确认,取消入库资格:
(1)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的;
(2)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的;
(3)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的;
(4)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的;
(5)入库企业在获得项目中标后,30天内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
(6)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期被延误2个月以上的;
(7)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8)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9)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承包业务或违法分包、转包的;
(10)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故意向他人泄露保密材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11)一经查实入库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挂靠现象,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
(12)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2、通过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的,将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作不良记录,并取消其在建库单位下次建库时的入库资格。
3、如入库单位提出退库书面申请,自入库单位递交退库申请之日起,不得参与小额工程竞投。
4、入库企业承接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项目技术人员和设备,并确保到位,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降低项目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5、建库单位将根据对入库企业的年度考核情况及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适时对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库进行维护更新。也有权根据项目需要以公告形式,增加、减少企业库入库的数量,或对企业库进行调整,直至终止企业库,入库单位不得因此请求建库单位赔偿任何损失。
九、获取公告文件方式:(申请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领取公告文件)
1.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在2020年3月5 日起至2020年3月9 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3个工作日)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或线上报名领取公告文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3.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入库报名的申请人代表有效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线上报名流程:
(1)准备齐全“获取公告文件第2点和第3点”资料,并填写附件《公告文件登记表》;
(2)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chengfengzb@163.com。
(3)资料符合要求后,代理机构将发出公告文件。如资料不符合要求,代理机构将电话通知申请人补齐资料。
申请人获取公告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公告文件的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
十、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费用、时间和地点:
报名费:递交申请文件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向递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收取100元/企业的报名费。
时间:2020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三、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获得正式入库资格的入库单位名单信息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及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gdcf.net.cn)发布。
十四、潜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在公告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十五、联系事项
1.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020-37726707-310;
2.建库单位: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6364273;
特此公告。
建库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 日
附件:
项目编号 |
gdcfcg-gdgz-2020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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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建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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