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
gdcfcg-gdqy-20170021(441802-201708-129001-0103)
三、采购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路灯控制中心照明三遥控制设备、后台监控设备和软件维护升级项目
四、采购预算金额(元):
51212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完成期 |
采购预算 |
包组一 |
路灯控制箱及照明后台监控中心维护升级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 |
人民币227100.00元 |
包组二 |
路灯节能装置和监控终端维护升级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 |
人民币285020.00元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路灯的正常照明、路面的用电安全,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拟对路灯控制中心的照明三遥控制设备、后台监控设备和软件的维护升级进行采购,目前,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路灯控制中心共使用两套路灯监控系统,分别是广州正力通用电气有限公司监控系统及广州长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控系统。其中,广州正力通用电气有限公司具有法人廖志梅的“城市道路照明时间控制系统及方法”发明专利证书使用权,广州长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具有“一种带供电端线防盗的城市照明控制主机”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为了保障本项目的专业技术、系统配套性、实施时间和服务质量,加快推进项目。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分别向广州正力通用电气有限公司、广州长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包组一:
1.供应商名称:
广东正力通用电气有限公司
2.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市莲路沙涌村段金鳌街26号
包组二:
1.供应商名称:
广州长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步大道东平西村十队98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
意见
/
2.专家2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
意见
/
3.专家3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
意见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17年
8月
31日至
2017年
9月
6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张小姐 联系电话:
0763-3309866-81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谢小姐 联系电话:
0763-3311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3层303(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
张小姐
联系电话:
0763-3309866-810
传真:
0763-3309266-809
邮编:
511500
(三)采购人: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半环北路秀丽公园南门侧
联系人:
谢小姐
联系电话:
0763-3311500
传真:
0763-3311500
邮编:
511500
(四)财政部门:
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财政综合大楼5楼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63-3939952
发布人: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