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清远市水务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gdcfcg-gdqy-20160003a
三、采购项目名称: 清远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外置外包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26280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 |
采购预算 |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外包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
约100吨/天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人民币360元/吨(含污水处理厂到处置场地20公里以外的运输费用) |
人民币2628万元/(18个月 6个月)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本项目实施时间紧迫及组织两次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均只有1家(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报名参加,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并由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东坑村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意见 /
2.专家2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意见 /
3.专家3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意见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年 4月 18日至2017年4月24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水务局
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8号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7297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3层303(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63-3309866
(三)财政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局综合办公大楼7楼
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77328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麦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72973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欧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09866
发布人: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 4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