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拟对档案标准化整理及数字化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gdcfcg-gzhd-20160130
二、采购项目名称:档案标准化整理及数字化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44238.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采购内容:包组一:区国规局国土业务档案标准化整理及数字化扫描(完成期:2017年0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档案资料的标准化整理、数字化及项目验收工作);包组二:区国规局规划业务档案标准化整理及数字化扫描(完成期:2017年0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档案资料的标准化整理、数字化及项目验收工作)
5.2.政府采购品目编号:包组一:c0203(数据处理服务);包组二:c0203(数据处理服务)
5.3.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5.监管部门: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六、供应商资格: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6.4.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投标。
说明: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23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日14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1月29日14:00~14:30)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313号康富来国际大厦2102房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谈判时间:2016年11月29日14时30分
十一、谈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313号康富来国际大厦2102房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段215号规划大厦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20- 84645863
传真:020- 84645863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37726707-311
传真:020-36968659
邮编:5108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37726707-311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4.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相关
14.2.
14.3..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4.4.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cf.net.cn)上公布。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谈判文件
发布人: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