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云浮市网上办事、办公业务系统国产化适配和迁移服务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位:云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gdcfcg-gdyf-20160083
三、采购项目名称:云浮市网上办事、办公业务系统国产化适配和迁移服务项目
四、采购预算金额:598,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云浮市网上办事、办公业务系统国产化适配和迁移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云浮市选定为试点地区,以云浮市现有的网上办事大厅和已升级的协同办公oa系统作为省试点项目,对现有系统进行国产化适配升级和改造,以用户透明、无缝升级的模式,在不影响现有大规模服务和应用管理的前提下,实现现有应用和国产化适配应用同步推广实施。因此,本项目所涉及到的软件开发和实施工作,必须在现有的网上办事大厅、协同办公oa系统基础上进行,且满足国产化适配后双轨并行、实时同步的需求。本期项目为了完成上级任务安排,时间紧、任务重,务必避免重复建设,严格按照省试点精神,在现有网上办事大厅和协同办公oa系统上进行国产化适配升级,不允许额外构建新的应用和接口而导致应用割裂并破坏整体成效。
云浮市现有的网上办事大厅和已升级的协同办公oa系统是由广州市正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和维护;本项目所涉及到的软件开发和实施工作,必须在现有的网上办事大厅、协同办公oa系统基础上进行,且满足国产化适配后双轨并行、实时同步的需求,只能从原供应商处获取开发和实施服务。为了保证项目连贯性、一致性及各系统和数据库的稳定运行,拟从原供应商处对云浮市网上办事、办公业务系统国产化适配和迁移服务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定供应商名称:广州市正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207号伟诚商务大厦701房(本场所仅限办公功能)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5日止。
九、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云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66-8988 25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西路民生大厦五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6-8839 266
(三)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云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兴云西路9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6-8331 955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