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
2020年
2月
1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cf.net.cn)上提交的新华街垃圾分类收集点设施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gdcfcg-gdgz-20200007)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1.1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2月19日起至2020年2月25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或线上报名(详细流程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更正为“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2月19日起至2020年
3月
9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或线上报名(详细流程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2“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1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3月10日9:00~9:30)”更正为“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3月
18日
9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
3月
18日
9:
00 ~
9:
30)”。
1.3“ 十、开标时间:2020年3月10日9时30分”更正为“十、开标时间:
2020年
3 月
18日
9时
30分”。
2.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技术部分评分表中:
生产设备情况
(6分) |
配备生产所需的uv打印机、不锈钢冲床机、不锈钢压边机、不锈钢折边机的,全部具有得6分,每缺少一样扣3分,6分扣完为止。
(如设备为自有的,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如设备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及设备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
更正为:
生产设备情况
(6分) |
投标人或产品制作商配备生产所需的uv打印设备、不锈钢切割的设备、不锈钢压边的设备、不锈钢折边的设备,全部具有得6分,每缺少一样扣3分,6分扣完为止。
(如设备为自有的,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和设备用途介绍作为证明材料;如设备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设备发票复印件和设备用途介绍作为证明材料。) |
3.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商务部分评分表中:
2019年至今同类项目情况(6分) |
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须同时提供合同、供货发票、验收报告及满意度调查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情况
(6分) |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且在有效期内的上述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
更正为:
投标人2019年至今同类项目情况(6分) |
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须同时提供合同、供货发票、验收报告及满意度调查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情况
(6分) |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且在有效期内的上述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
3月
18日
9 时
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建设路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6838333
传真:/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
联系人:任小姐
联系电话:020-37726707-302
传真:020-36968659
邮编:5108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6838333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任小姐 联系电话:020-37726707-302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
3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