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文化馆的委托,对2020年度文化馆参加省市比赛及花都区合唱团排练演出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 项目编号:gdcfcg-gdgz-20200107
二、 项目名称:2020年度文化馆参加省市比赛及花都区合唱团排练演出服务项目
三、 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包组一 |
花都区合唱团全年常规排练及惠民演出服务项目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
人民币13.5万元 |
包组二 |
抗击疫情公益原创歌曲《逆风飞扬》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 |
人民币1.75万元 |
表演唱《我心里住着一个春天》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 |
人民币4.2万元 |
红色题材文艺作品《无悔追寻》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 |
人民币2.5万元 |
参加羊城之夏系列活动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 |
人民币2.55万元 |
备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比选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四、 合格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说明:获取比选文件方式:(比选申请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比选文件,比选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比选文件及电子比选文件各1份,纸质比选文件于现场领取,如需邮寄(到付),比选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 购买比选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经办人如是比选申请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比选时须放入比选申请文件中。
(2)分公司比选:比选申请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比选申请人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比选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五、 符合资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当在2020年7月11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或通过线上方式(详细流程详见比选代理机构网站)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 比选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14时30分(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7月20日14:00~14:30)
七、 提交比选文件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2020年7月20日14时30分
九、 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 联系事项
1. 比选人:广州市花都区文化馆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园前路8号
2. 比选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37726707-312
十一、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比选代理机构网站(www.gdcf.net.cn)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