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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环卫所环卫车辆零配件、轮胎、润滑油等维修维护消耗品供应服务项目(包组一至五)更正公告-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19-06-10阅读:次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cf.net.cn)上提交的花都区环卫所环卫车辆零配件、轮胎、润滑油等维修维护消耗品供应服务项目(包组一至五)(项目编号:gdcfcg-gdgz-20190065)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章“投标邀请”中“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6月5日起至2019年6月12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更正为:“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6月5日起至2019年6月1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章第“投标邀请”中“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2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6月25日9:00~9:30)”更正为: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2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6月26日9:00~9:30)”
3.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章“投标邀请”中“十、开标时间:2019年6月25日9时30分”更正为:十、开标时间:2019年6月26日9时30分”。
4.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中“四、各包组要求 包组一、包组二:汽配(四)项目总体要求”的“5、★为了更好地维持采购人日常运作,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容需在花都区域内设有供货点,提供供货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合同需在服务期内有效),否则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将供货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交采购人审核。(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更正为:“★5、为了更好地维持采购人日常运作,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需在花都区域内设有供货点,提供供货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合同需在服务期内有效),否则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将供货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交采购人审核。(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5.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中“四、各包组要求包组三、包组四:轮胎(五)项目总体要求”的“★4、为了更好地维持采购人日常运作,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容需在花都区域内设有供货点,提供供货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合同需在服务期内有效),否则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将供货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交采购人审核。(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更正为:“★4、为了更好地维持采购人日常运作,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需在花都区域内设有供货点,提供供货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合同需在服务期内有效),否则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将供货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交采购人审核。(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四、各包组要求”中包组五:润滑油的内容更正为:
包组五:润滑油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现使用的压缩站
手推式广环牌双厢中转站:1座,平推式海沃牌8厢中转站:1座,手推式中联牌中转站:3座,挖板式广环牌2厢中转站:1座,连体机压式海沃牌2厢中转站:7座,连体机压式海沃牌3厢站:1座,连体机压式海沃1厢站:3座,连体机压式东风牌3厢站:1座,连体机压式东风牌2厢站:3座。
2、采购人工作日车辆的使用量
2.1 双桥中转站出车23台/天,双桥直收直运出车11台/天,单桥直收直运出车4台/天,桶装收运车出车28台/天, 翻桶自卸收运车出车18台/天,餐厨车出车5台/天,电瓶收运车出车40台/天; 每天完成辖区内800吨垃圾的中转和外运工作。洒水车出车14台/天,扫地车出车15台/天,降尘车出车3台/天,电瓶洗地车出车10台/天,电瓶果皮箱清洗车出车11台/天;每天完成辖区内约1250多公里的道路清扫及保洁工作。
2.2 21座垃圾压缩站全天候工作,每座压缩站每天压缩垃圾工作时间不小于12小时。
3、采购人工作总量
按时完成辖区内的垃圾清运、清扫、清洗工作,每天行驶总公里约7500公里,运输总车次为约400次。
(二)项目具体内容
本包组为采购人润滑油采购,目前采购人共有车辆376辆,每天派出生产车辆共182辆,主要车辆品牌为红岩新大康、东风凯普特、北汽福田、江铃n800、江铃凯运、庆铃等,采购人所有车辆平均每天行驶约7500公里,全车行驶约274万公里。
(三)采购货物清单:
润滑油包括:抗磨液压油、机油、润滑脂、齿轮油。
(四)质量要求:
1、抗磨液压油:
(l)合适的粘度和良好的粘温性能,以保证液压元件在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得到良好润滑、冷却和密封。
(2)良好的极压抗磨性,以保证油泵、液压马达、控制阀和油缸中的摩擦副在高压、高速苛刻条件下得到正常的润滑,减少磨损。
(3)良好的抗泡性和空气释放值,以保证在运转中受到机械剧烈搅拌的条件下产生的泡沫能迅速消失;并能将混入油中的空气在较短时间内释放出来,以实现准确、灵敏、平稳地传递静压。
(4)良好的抗乳化性,能与混入油中的水分迅速分离,以免形成乳化液,引起液压系统的金属材质锈蚀和降低使用性能。
(5)良好的防锈性,以防止金属表面锈蚀。
2、机油:
对发动机起到润滑减磨、辅助冷却降温、密封防漏、防锈防蚀、减震缓冲等作用。由基础油和添加剂两部分组成。
3、润滑脂:
耐高温,能用于机械的摩擦部分,起润滑和密封作用,也能用于金属表面,起到填充空隙和防锈作用。主要由矿物油(或合成润滑油)和稠化剂调制而成。
4、齿轮油:
适用于变速箱,能起到润滑齿轮和轴承、防止磨损和锈蚀、帮助齿轮散热、可对齿轮的润滑、冷却,降低齿面冲击与噪声等作用,且能用于汽车转向器、变速器以及驱动桥等齿轮传动机构中。
(五)质量承诺
为了提高采购项目的质量,确保各润滑油能按期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中标人向采购人做出质量承诺保证声明:1、产品的来源、途径合法;2、产品的质量到达采购人要求且产品必须是制造商原厂,若产品为非制造商原厂,须提前告知采购人,得到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供货;3、产品的三包;4、供货服务。
(六)其他要求
★为了更好地维持采购人日常运作,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需在花都区域内设有供货点,提供供货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合同需在服务期内有效),否则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将供货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交采购人审核。(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七)付款方式
中标人每两个月须将市场指导价(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总代理的发货价)上报给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市场指导价后,将进行核对确认。以市场指导价为基准价,根据各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乘以基准价,然后再以实际供货时发生金额进行结算,每个月结算一次,采购人每月10号前上报财政局数据,结算时间为每月中旬,由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发票、盖有该单位公章的发票复印件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采购货款的财政集中支付手续。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7.原招标文件中的第章“格式6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中“序号2至4原条款描述”,更正后的内容为:
序号 原条款描述 投标人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2 四、各包组要求
包组一、包组二:汽配
(四)项目总体要求
★5、为了更好地维持采购人日常运作,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需在花都区域内设有供货点,提供供货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合同需在服务期内有效),否则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将供货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交采购人审核。(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见《投标文件》第   页
3 四、各包组要求
包组三、包组四:轮胎
(五)项目总体要求
4、★为了更好地维持采购人日常运作,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需在花都区域内设有供货点,提供供货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合同需在服务期内有效),否则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将供货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交采购人审核。(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见《投标文件》第   页
4 四、各包组要求
包组五:润滑油
(六)其他要求
★为了更好地维持采购人日常运作,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需在花都区域内设有供货点,提供供货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合同需在服务期内有效),否则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将供货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交采购人审核。(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6月26日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华二路20号之一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20- 86884208
传真:020- 36807728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20-37726707-310
传真:020-36968659
邮编:5108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20- 86884208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朱小姐      联系电话:020-37726707-31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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