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
2016年
7月
2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及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gdcf.net.cn)上提交的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cfcg-gzhd-20160052)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作如下回复:
问:招标文件第
五章评分体系与标准的商务部分评分表(适用于包组一)中养殖基地是否“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和“拥有自主畜禽养殖基地以及达到无公害标准(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准)”作为证明材料,请确认。
答:养殖基地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养殖基地(提供拥有自主畜禽养殖基地相关证明材料(如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及畜禽养殖基地达到无公害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4分) |
拥有自主畜禽养殖基地以及达到无公害标准,4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聚贤街20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0-3689875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37726707-304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37726707-304
特此公告。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