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cf.net.cn)上提交的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道路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cfcg-gzhd-20160034)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或采购需求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一章投标邀请中“9.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25日-2016年6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9.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25日-2016年6月16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一章投标邀请中“10.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6月14日9:00~9 :30”更正为:10.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6月17日9:00~9 :30。
3.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一章投标邀请中“10.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14日9:30”更正为:10.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17日9:30。
4.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况”中“★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被区级或以上财政部门认定有围标、串标行为,如有弄虚作假,作提供虚假资料及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的条款删除。
5.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评分体系与标准“商务部分评分表”中“履约能力:投标人垃圾分类处理能力比较:在国内投资运营过单厂处理能力500吨/日的餐厨垃圾(餐饮垃圾和/或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的经验,得1分,每增加100吨(不足100吨不计分)加1分,最高得3分。:如提供的是联合体项目经验,则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的控股单位或联合体主体,否则不计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在法定政府采购媒体网站上的截图、控股证明复印件或联合体主体证明,上述资料作为证明材料方为有效,否则不计分。)”更正为:履约能力:投标人垃圾分类处理能力比较:在国内投资运营过单厂处理能力200吨/日的餐厨垃圾(餐饮垃圾和/或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的经验,得1分,每增加100吨(不足100吨不计分)加1分,最高得3分。如提供的是联合体项目经验,则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的控股单位或联合体主体,否则不计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在法定政府采购媒体网站上的截图、控股证明复印件或联合体主体证明,上述资料作为证明材料方为有效,否则不计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6月17日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
地址:番禺区大石街朝阳西路51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20-8478881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37726707-31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37726707-311
特此公告。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日